兰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对六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 徐正达
导报讯 昨天下午,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对公安局等6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成芝,副主任朱恒德、胡向东、赵月莲、张林安、徐建光、吴歆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
兰溪市领导金建荣、徐健,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对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工作评议。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部分代表进行了评议发言,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评议结束后,当场分发测评票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马晓健等同志的人事任免。通过任命的人员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云彬辞去兰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