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兰溪职工可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实行按年缴费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医保局获悉,根据上级部署,从2025年1月1日起,兰溪开始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2025年,兰溪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这类参保人员在参加兰溪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人员是哪些?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实行按年缴费,2025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个人缴纳45元(每年一次性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45元。
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80%,每月不超过25小时,支付标准为60元/小时。例如,参保人张某经申请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指定某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根据规定,张某可以享受每个月不超过25小时的居家护理服务,具体包括沐浴、理发等42项生活照料护理服务,以及吸痰、换药等34项医疗护理服务。如每月享受25小时服务,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向护理机构支付1200元(60元/小时×25小时×80%),个人承担300元。
机构护理的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70%,支付标准不超过80元/床日。例如,参保人王某经申请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入住某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机构按照规范标准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如果每月的护理费用为24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向护理机构支付1680元(80元/床日×30日×70%),剩余720元费用由个人承担。
据了解,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自2025年1月1日起受理,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具体事项可拨打电话88133182、8813316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