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0日 

第04版:民生

兰溪消保委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

洗涤留好证据 贵重衣物“保价洗涤”

  通讯员 郑斌 记者 叶旭萍

  导报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兰溪市消保委投诉,称他有一件价值1500多元的羽绒服被洗衣店洗坏了,洗衣店却拒绝赔偿,让他有些恼火。经过市消保委多次调解,这起纠纷最终得以解决。

  眼下正是洗涤旺季,也是洗涤服务投诉多发季节,兰溪市消保委接到多起衣物洗涤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洗后出现染色、褪色、破损、掉毛、不干净等。而发生纠纷后,由于当事双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确定等原因,调解难度较大。为此,兰溪市消保委发布2020年度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衣物洗涤时要留好相关证据,贵重衣物提倡“保价洗涤”。

  一是看经营资质,选择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洗衣店。看经营者洗衣设备状况、洗涤操作流程、技能和方法是否规范,消费者自身对高档衣物多加注意,必要时按衣物标签上的洗涤方法对经营者作必要的提示,避免衣物洗涤后出现缩水、染色、褪色等现象。

  二是衣物交付时认真查验,干洗前双方对洗涤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将洗涤物品的名称、品牌、质地、颜色、破损、色差或缺件状况、洗涤方式、接收衣物的日期、取件期等一一在件单上注明。除文字凭据,双方可利用手机等对原服装的颜色等情况进行录像、拍照,利于事后明确责任维权。

  三是贵重衣物“保价洗涤”。高档衣物(参考值3000元以上)或消费者认为具有珍贵价值的衣物,选择议价洗涤方式。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约定,约定内容应含:衣物价值、清洗费用(清洗费参考:衣物价值×5~20%)、服务内容、理赔金额等,确认权责关系。

  四是衣物取件单妥善保管,及时取件,认真检查取件单上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如发现异议应当场更正。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规定,消费者超过服务合同约定取衣期限30天的,经营者不承担免费保管义务,经营者每件衣物逾期一天按约定洗涤费的5%收取保管费。

  同时,洗衣业预付卡消费比较普遍,消费者对一些大额的预付卡应谨慎购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了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