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有新调整
记者 叶旭萍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筹集和待遇标准有了新的调整。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个人筹集标准从39075元调整为39675元。政府补助资金标准从34250元调整为36250元。
此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也有所提高。个人缴费选择高档的,养老金从685元调整为725元,每人每月提高40元;原个人缴费低档的,养老金从411元调整为435元,每人每月提高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