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0日 

第07版:两会特刊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

当好“基金守门人” 做好“民生服务生”

  实现医保地市统筹。平稳实现医保政策金华市级统筹,出台《兰溪市实施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的衔接规定》,老百姓的就医需求得到充足保障。全局上下攻坚克难,在成功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升级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会互助金“一站式”结算,医保联网结算范围扩大到金华各县市区的所有定点医院,实现全市范围内就医“同待遇”,报销“无异地”。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积极开展打击骗保工作,护好百姓“救命钱”。办理参保人员欺诈骗保案件3件,均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回医保基金4.94万元;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8家,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基金及违约金93.83万元;检查定点零售药店93家,实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100%覆盖,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基金及违约金0.6万元。

  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规定病种待遇备案、转外就医等事项在定点医院当场审批,审批时间从一个季度压缩到当天即办。实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等11项医保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综合服务窗口、兰溪农商银行网点办理,打造“家门口”的医保服务;打造兰溪医保“内跑”专区,成为全省医保系统率先打通内部事项办理流程的县级局,通过内部流程优化,平均办结时间缩短33%。

  推进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落实。将高血压等12种群众常见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市内基层和其他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比原先普通门诊提高10%,同时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医保政策,参保患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50%。截至2019年12月底,惠及兰溪参保人员21.5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药品总费用2417万元,报销金额1140万元。

  全面贯彻落实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推行按DRGS点数法付费。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出台门诊人头付费方案。通过支付方式改革的杠杆推动医疗机构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减少浪费。

  推动医保领域长三角一体化。实现长三角地区普通门诊联网直接结算,兰溪现有20家定点医院纳入长三角门诊异地联网结算平台,数量位居金华各县市之首。

  深化药品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联动改革。实现“4+7”采购药品及金华市采购联盟的药品落地,降低虚高药品价格,按零差率让利老百姓,腾出药品价格空间2000多万元。推动医疗机构从“以药补医”向“以技养医”的模式转变,实现患者、医疗、医药、医保等四方共赢。

  推动医保扶贫工作。打赢医保领域扶贫攻坚战,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5900人,资助金额3000万元,医疗救助62813人次,救助金额1258万元,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有效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返贫。资助困难人员三份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实现精准扶贫。

  本版文字 通讯员 傅乔楠

  本版图片 由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