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3日 

第04版:民生

是否还能再请年休假

  兰溪市民诸葛先生来电咨询:他在市区一家企业工作了两年,根据规定能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过,今年3月份因家中有事请了一个月的事假。想了解一下,像这种情况还能否再请年休假?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