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4日 

第03版:民生

用人单位做法合理吗

  兰溪市民胡女士来电咨询:她在一家企业工作一年多,上个月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同意她辞职,但要求她退回当月公司社保费,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不得要求员工退还已缴纳的社保费。因此,范女士可以不退还公司为其所缴的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