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9日 

第05版:社区

高中生练摊占道经营

兰溪城管“以教代罚”还帮忙卖起水果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黄丽美

  导报讯 昨天下午,在兰溪市区曹家路上一支文明劝导队伍里,两张稚气的面孔格外显眼。他们穿着印有“兰溪市城市管理促进协会”字样的红色马甲,在执法队员的带领下,劝导流动摊、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将出店经营的花草搬进店内,忙得不亦乐乎。

  穿着“小马甲”的两人叫小文和小武(均为化名),都是兰溪马涧人,今年才17周岁,在金华一所高中读高二,还是同班同学。趁着学校还没开学,两人便相约到城里支个摊位赚点生活费。没想到摊刚在莲花路隧道处摆出来,就被兰溪市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队员“逮”了个正着。小哥俩这才知道,隧道里面不能摆摊,这属于占道经营,是违法的。

  “我们凌晨4时多就从马涧赶过来了,这批水果花了200元从批发市场进来的,第一次做生意还不敢进太多。想着5月份才开学,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出来摆摊赚点零花钱,还可以体验生活,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话语间,腼腆的小武有些不好意思。

  考虑到两位当事人还未满十八周岁,本着对未成年人的关怀,执法队员决定“以教代罚”。通过让他们“客串”城管队员,参与到一线执法工作中的方式,引导小哥俩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未成年人占道经营,我们非常赞同他们靠自己赚取生活费,但他们占道经营的行为确实违法了,公正执法是我们的职责。”云山中队执法队员张旭东说。

  执法队员查处及时,小文和小武批发来的水果自然也没怎么卖出去。为了减少他们的损失,执法队员积极联系黄龙洞社区,在车站东路为他们找到了一个临时安置点,主动当起了“推销员”,帮忙吆喝卖水果。过往市民你一袋我一袋,一会儿工夫,小哥俩的水果就卖得差不多了。

  “这次志愿活动让我们懂得占道设摊是违法的,但他们帮忙找场地、卖水果,让我们感受到了执法队员的暖心服务。”小文和小武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不给城市管理工作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