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文明车 做文明人
兰溪城区违停车辆将实行现场拖移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试想一下,当你拎着菜从菜市场里出来准备开车回家,找了一圈,结果发现车子不见了,这是一种什么心情?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从6月10日起,兰溪城区违停车辆将实行现场拖移。如果你不规范停车,这种情况以后就可能随时发生。
“车辆要按箭头指向停泊,没有箭头的停在泊位内就好。如果不规范停车,6月10日后我们会安排拖车将其拖走。”昨天,在兰溪市区兰荫路上,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境执法队员拿着红色单子,挨家挨户向沿街商家宣传如何在人行道上规范停车。
近年来,兰溪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建设,以缓解停车难问题。然而,有些市民为了贪图方便,没有将机动车停在泊位内,随意占用人行道、绿地、消防通道等。殊不知,在商场、车站、医院、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机动车违停很容易造成出行混乱、交通拥堵甚至耽误救援。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兰溪市人民政府同意,昨天,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实施城区违停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称,自2020年6月10日起,市公安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城区路面停车秩序管理,在开展违停车辆现场查处和违停抓拍工作的同时,对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等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机动车,将依法采取现场拖移的行政强制措施。凡侮辱、谩骂、殴打等妨碍相关工作人员执行拖移职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后,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方可前往拖移车辆集中停放点领取车辆。其中,老城区域被拖移车辆车主需到环城北路61号石骨山停车场,溪西、上华区域被拖移车辆车主需到汪高路123号远畅停车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中队长廖宽新呼吁,广大驾驶人要文明、规范、有序停车,共同维护城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巩固“省文明市”创建成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