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4日 

第04版:社区

十天内两次混运生活垃圾,被罚一万元

这家屡教不改的企业受到了顶格处罚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黄丽美

  导报讯 今年以来,兰溪以“定时巡查+GPS定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垃圾运输环节执法力度,大部分企业规范运输,但仍有个别企业我行我素,顶风作案。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对一家多次混运生活垃圾的涉事企业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顶格处罚。

  当天上午,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无遗撒、滴漏、混装混倒等问题,该局执法队员来到兰溪市垃圾填埋厂,开展突击检查。当检查至舒某驾驶的车辆时,执法队员发现塑料袋等生活垃圾里混合了大量淤泥,俨然成了“大杂烩”。经现场过磅称重,这堆净重8.26吨的垃圾里竟然混入了近2吨的建筑垃圾。执法队员当即进行现场取证,并要求涉事企业当事人前往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这些垃圾是从云山街道石阜岭村的垃圾池运来的。我看淤泥堵在垃圾池门口,为图方便,就把淤泥连同生活垃圾一块装到车上运走,没想到你们现在查得这么严。”当事人刘先生为自己的“大意”后悔莫及。原来,就在10天前,刘先生所在的企业就因为混运生活垃圾被执法局罚过2000元。

  针对其屡教不改、屡改屡犯行为,根据《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对该企业开出10000元的罚单。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加大清运过程的监管力度,牢牢把好“源头审批、严格执法、日常监管”三大关,不断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