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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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政府召开第八十一次常务会

研究《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议题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昨天上午,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研究《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等议题。

  兰溪市领导张卫平、金建荣、陈玉祥、俞兰、徐健、章丽清参加会议。

  两名市人大代表、两名市政协委员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今年4月,金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明确要全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此,兰溪加快研究落实,形成创建方案,提出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使命,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向往的题中之义。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打造法治政府,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要加快推进,以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总目标谋划开展下步工作,紧盯时间节点,明确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巩固强项补齐短板,确保创建成功。要坚持改革创新,以兰溪发展为目标,把贯彻法治精神和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结合起来,以良好政治生态助推兰溪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研究了《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兰溪将按照“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五美”要求,实施五大行动,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加快形成全域美丽新格局。

  会议强调,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既是保障民生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完善优化意见,明确美丽内涵,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五大行动,全面提升美丽城镇建设的规划水平。要做好顶层设计,抓好各乡镇(街道)建设项目的培育、引进、落地。要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整合资金、确保精准支出,全力招引优质项目,把“美丽风景”变成“美丽经济”。要凝聚各方合力,广泛发动群众投身美丽城镇建设,加快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