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7日 

第05版:乡村兰溪

我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下吴村党支部和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获表彰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近日,浙江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杭州举行。兰溪市上华街道下吴村党支部,水亭畲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钟秀明分别被授予“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上华街道下吴村是兰溪15个民族村之一,由5个自然村组成,1289口人。近年来,下吴村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在村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下,做到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钟秀明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致力于民族乡镇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近年来,水亭畲族乡成功通过省小城镇综合整治验收,在全市环境卫生、“八有八无”创建考核中名列前茅,信访积案顺利“清零”,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推进,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