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记录
兰溪法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
记者 徐桢瑾 通讯员 王瑛巧
导报讯 近日,在兰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罪庭审现场,刑事审判庭首次尝试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记录,开启无书记员庭审记录的新模式。
在案件开庭前,主审法官就此次开庭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方式,向被告人作了说明。在征得被告人同意之后,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正式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用时30分钟,庭审中无书记员出庭记录、无纸质庭审笔录,庭审记录被智慧法庭录音录像所替代,实现了庭审过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现。
为提高审判效率,根据无纸化办案试点工作要求,兰溪市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庭审记录方式变革,尝试无书记员庭审。在传统庭审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往往要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后诉讼参与人还需花费时间核对笔录,即便如此,书面庭审笔录仍存在不够全面、不够准确的情况。“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则保障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流畅沟通,使庭审节奏更为紧凑,有效节约了庭审时间。同时,也可让书记员从庭审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去,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
据介绍,无纸化办案以法院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前提,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通过“平台+智能”建设,实现从立案、调解、审理、合议、裁判、执行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网上办理、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因此,“无书记员”庭审既能确保录音录像的客观性,解决了人工记录可能发生庭后当事人不认可书记员的记录,要求修改笔录的问题。
据悉,“无书记员”庭审模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行政案件及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或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刑事案件。接下来,兰溪市人民法院将逐步推进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记录工作,增强法院数据化运用,使司法服务更人性化、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过程更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