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第03版:民生

福利来了!市民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唐玉廷 童丹青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兰溪将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

  据悉,此次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那么发放标准和享受条件是什么呢?记者了解到,失业补助金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有以下两种补贴标准:对于领取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按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328元/月的50%发放,即664元/月;对于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按全市失业金标准的20%发放,即265.6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若失业人员失业前的最后参保地是兰溪的,本人可凭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保卡原件前往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同时,近日将开通线上申请,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浙里办”或者浙江政服务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