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市场活力
兰溪清理建筑行业保证金释放惠企红利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建设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清理规范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兰溪对建筑行业保证金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推动惠企改革红利释放,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
根据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6月30日后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同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原先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上述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根据规定,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鼓励其他投资项目相应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
此次清理规范保证金重点整治7种情形,包括在四类保证金外非法设立收取保证金;违规超标准收取保证金;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按时返还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交工、完工)前,施工单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市级范围内重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项目为单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自查自纠和清退整改要求在7月15日前完成,7月15日至8月10日进行重点抽查,以确保整治成效真正转化为惠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