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无证”堆放 两工地共被罚一万元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徐涵欣
导报讯 “我以为这边多了一座山,没想到凑近一看都是垃圾,这太不应该了。”日前,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靠近水董村的一处空地上,堆积着大量建筑垃圾,场面脏乱,严重影响附近居民通行。
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只见空地上堆满了水泥袋和粉刷墙体后遗留的砂浆、碎砖头等建筑垃圾,有的散乱地倒在地上,有的已堆积成小山。
“水董村周边有好几个工地,这样的垃圾堆不止一个呢!”市民李奶奶指着不远处对执法队员说。果不其然,在另一处空地上,执法队员也发现了建筑垃圾堆,和第一处大同小异。经执法队员调查,确为兰花路和西山路两处工地的“杰作”。在询问相关负责人是否经部门审批同意时,负责人季某支支吾吾地说:“工地内的建筑垃圾池经常堆不下,我就让工人堆到工地东面的空地上,等做完这个活再找人去清理。”
“当前,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这种私设弃置场的做法,不但影响市容环境,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执法队员对违规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为切实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该局针对这两起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情况,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十条第二款,对西山路和兰花路两处工地共处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清理干净,恢复空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