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者被法办,让个案成“法亦责众”范例
■ 周稀银
备受关注的货车高速遇车祸后冷冻猪肉遭哄抢事件,有了新进展。据新京报报道,8月17日,事发地江苏东台警方就此事再发通报,称5人被行政拘留。
高速发生车祸后货物散落,无论是捡拾回家,还是哄抢转卖,都涉嫌哄抢公私财物。在此背景下,东台警方对涉案的丁某某等5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余参与村民进行法制教育,也是维护法治尊严的必要之举。
在此前的很多高速车祸散落货物被哄抢事件中,也有一些案件因为取证难度较高,而无法追究责任。而东台仔细查证,不轻易姑息,这样“煞有介事”,也是为破解“法不责众”难题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撑,避免破窗效应。
虽然调查认定的哄抢冻肉数量跟网络爆料的“7吨冻肉”不一致,传播过程中不乏一些人有夸大事实引发社会关注的意图,但这无法消解村民捡拾行为的性质,特别是村民丁某某、许某某等人不听司机、村干部和环卫工人的制止,哄抢猪肉,被定性为哄抢公私财物,有法可依,也颇具警示意义。
从通报来看,当地没有局限于道德审判,也没因冻肉被追回就不再深究,体现了“法亦责众”的法治态度,这也能挽回少数人哄抢行为对当地形象的“抹黑”。最终的调查处置,也凸显了有法必依的力量。接下来,还要将正视问题的姿态延续到法治教育普及、文明素养提升的“后续普法动作”上。
不管哄抢还是捡拾,侵犯了他人物权,就得该追回的追回,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该法办的法办。当地官方的处理,无疑强力传递了法治的威严,给很多人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也希望这起个案最终能成为“法亦责众”范例,更多哄抢事件都能像这样,以严肃追责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