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4日 

第06版:平安兰溪

■ 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系列报道

兰溪市委政法委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

  记者 徐桢瑾 通讯员 周建刚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委政法委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牵引,通过建立“两所一庭”三军合力机制,充分发挥“两所一庭”在社会治理中的攻坚力量,创新推进基层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今年5月,兰溪市委政法委联合市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在金华市范围内率先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两所一庭一室”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通知》,并联合优化4个法院法庭、12个公安派出所、1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一体的工作模式,以乡镇司法所为工作站,按照地域划分制定联系制度,形成“两所一庭”信息互通、业务互联、人员互助的联络格局。通过建章立制,创新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方面建立健全警调、诉调、检调、访调、专调等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调解组织作用,做到信息共享、纠纷联调。另一方面建立“巡回调解”机制,变群众往上跑为干部往下跑,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地”甚至“一地不用跑”。

  截至目前,乡镇“和合巡回调解队”完成首轮村、企业全覆盖摸排,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6起,调解成功45起;市级“和合巡回调解团”共受理案件42起,成功化解31起,涉及金额1213.52万元。

  此外,充分发挥法院“诉前调解”机制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前,积极引导以家事、相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等民商事纠纷为重点的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解决,并强化司法确认赋能。对成功调解并已达成协议的案件,由法院依法审查,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原则上充分吸收“两所一庭”调解组织的意见建议,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和调裁标准相统一。今年以来,调处成功并经司法确认的案件共203起,占比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