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标准十几年不变
有的发放标准过于复杂
记者发现,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2年印发以来,各地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发放有了政策保障。但一些地区标准多年不变,一些地方标准过于复杂,有的还按实际温度区别发放,影响具体的执行操作。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一些地方高温津贴多年不上调成为劳动者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例如,湖南省2005年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最低每月150元,这一标准已有十多年未调整。河南、广东等地的高温津贴标准也都十来年没有调整过。
此外,一些地方复杂的发放标准让企业有空子可钻。比如,海南、甘肃等地根据气温超过35摄氏度的天数按日计发。江西允许企业按实际需要选择进行按月或按天发放,并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
河北以小时为单位发放,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专家认为,高温天气的认定往往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消息,但发布的气温与体感温度有差异,另外很难要求每个工作场所实时监测气温,一些企业钻空子给高温津贴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