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8日 

第03版:民生

《骑电动车的家长:你戴了头盔,孩子戴了吗?》后续

兰溪多部门联合行动倡导大家文明出行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本报9月3日三版报道了兰溪部分小学家长上下学骑电动车接送小孩时不戴头盔的现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最近一段时间,为切实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兰溪市教育局、市交通警察大队、市文明监督团联合开展行动,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倡议“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是非常危险的,载孩子上学更要注意安全,今后一定要佩戴头盔。”在兰花小学,交警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教学生们认识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结合校园周边交通实际,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向学生详细讲解依法文明过马路、安全乘车等安全常识,呼吁“小手拉大手”,并通过提问互动的方式,让学生们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欢快的氛围中增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学生们“知危险、会避险”。

  兰溪市文明监督团成员也到市区多所小学开展走访活动。对校门口学生接送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劝导方案。近段时间来,文明监督团成员分小组配合交警兰江中队、云山中队,对兰溪市区内所有小学、初中校门口学生接送进行“一盔一带”监督劝导,并联系市教育局分发文明出行“一盔一带”宣传资料。同时,与交警、学校沟通,为部分学校门口增加人行横道线。

  记者了解到,对于在校门口接送学生现象,若是违反道路交通法,交警将对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车主进行处罚。尤其是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以及机动车乱停放行为,交警将加大处罚力度。

  相关数据表明,在每年超过500例的骑车死亡事故中,有75%的死亡原因是头部受到致命伤害造成的。骑车佩戴头盔可防止85%的头部受伤,并且大大减小了损伤程度和事故死亡率。今年7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做出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下一步,兰溪各部门还将开展多项活动,提升家长与学生的头盔佩戴率,确保出行安全。本报也提醒各位家长,自己佩戴头盔的同时,也要为小朋友佩戴好头盔。头盔佩戴要符合安全标准,一定要扣好安全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