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1日 

第06版:平安兰溪

■ 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系列报道:

兰溪检察部门助推村级换届选举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范宝华

  导报讯 9月15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制订《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管理办法》,下发到辖区各基层派出所,加强和规范全市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是兰溪村级换届选举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优化基层政治生态中的职能保障作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对辖区内11个公安派出所掌握的45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档案、监管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全面核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列管、解管工作。

  对于档案建立不完善、执行程序不规范、期满恢复政治权利不到位等问题,检察人员及时发现,分别提出整改意见,避免超期执行等错误。针对基层派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商,专门起草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管理办法》,既给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提供可操作性规范,也给监督管理提出要求。

  《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着力推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明确了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起止时间的计算方法,将责任分工落实到岗,从交付接收到同步监督,直至恢复政治权利,便于责任倒查。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及联络与配合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新增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人数及恢复政治权利人数无误,促进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办法》执行后,有利于完善档案资料,尤其是列管期间请销假、定期考察、思想汇报等工作资料;有利于统一执行程序,按照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执行档案要求,规范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有利于进一步开展自查,核对相关法律文书,确保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不出错;有利于做好与选举委员会衔接,在换届选举前及时函告本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情况,防止出现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行使政治权利的现象,确保换届选举公正、合法、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