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兰溪试点推行村务“法治委员”
记者 徐正达 通讯员 夏 添 范颖洁
导报讯 “陈主任,村里租出去的厂房租金一直收不上来,村民们意见都很大,你能不能来帮忙出出主意?”“陈主任,我前两天在厂里干活受了伤,你能帮我看看是不是可以要到赔偿?”……“遇到法律难题,找陈主任”,这是近期上华街道上华村、横山村村干部和村民达成的共识。
村民口中的这位陈主任,是兰溪市经纬法律服务所主任陈爱荣,他也是上华街道的法律顾问。最近,陈爱荣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上华村和横山村的村务“法治委员”。
村务“法治委员”是兰溪近期推出的“村级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民主协商专项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积极吸纳、聘任法律顾问作为村务“法治委员”,充分发挥法治在农村建设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辟了基层治理新路径。
作为村务“法治委员”的陈爱荣,日常工作可谓是“精彩纷呈”,大到村社换届选举、村集体项目招投标、信访积案化解,小到邻里纠纷调处、法律事务咨询,村里涉法涉诉的桩桩件件都少不了他。
8月中旬,陈爱荣接到上华村一起拖欠厂房租金的纠纷。原来,村民郑某向村集体租用了房子,但是一直未交纳房租,村两委几经催收无果,于是向陈爱荣求助。陈爱荣了解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后,先是替村委起草了催款通知书交到郑某手中,后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确定了租金金额、交付时间等。
然而,交付期限临近,郑某又提出“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无力支付租金”,村两委便准备对郑某提起诉讼。陈爱荣参与了村两委会议,出于法理和情理,他认为疫情对生意造成影响是事实,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任务重,不妨宽限郑某到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村两委考虑再三,接受了陈爱荣的建议,郑某也表示会在宽限期内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租金。
现在,陈爱荣俨然成了村里的“法治管家”,每隔三五日,他都会到村里转转,村干部和村民们见到他都格外热情。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村级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民主协商专项行动,兰溪在31个村社试点推行村务“法治委员”。“法治委员”凭借着对基层群众的朴素情感,对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进村入户送服务、解难题、化纠纷,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添上闪亮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