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说法
雨天任性行车溅湿行人 驾驶员需承担相关责任
下雨天,有位驾驶员因在积水路段没有减速行驶,导致积水溅到路人身上,这位驾驶员日前收到了罚单。
【案 情】
10月18日,行走在兰溪市区兰江大桥上的一名行人,被一辆小汽车超车溅起的脏水湿了一身。根据监控视频,兰溪交警迅速核实,并联系到驾驶人王某。
原来,王某驾车从老城往溪西方向行驶,途经兰江大桥时,由右侧加速超车,结果车轮溅起路上的污水和雨水,溅湿了路边行人。
【处 罚】
王某接到交警通知后,到交警执勤点接受处罚,并当场写下道歉书,拜托交警向当时被水溅到的行人表示歉意。同时,王某也表态,以后会进一步提高文明、增强交通意识。
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王某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评 析】
相关法律法规: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机动车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醒:很多车主开车溅湿行人并不是有意为之,只是不懂得把控开车速度。下面这个速度可以参考一下。
车子通过积水路面的速度对行人的影响: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
兰 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