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 

第05版:乡村兰溪

上华中队查处一起 农村随意倾倒废弃物行为

  记者 赵红霞 通讯员 胡思卉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华中队查处一起农村随意倾倒废弃物的行为,并根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行,从城区到乡村,垃圾分类文明新风尚在兰溪逐渐形成。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法分子企图钻空子,瞄准农村生活垃圾池,偷倒非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近日,上华中队接到村民举报,称中吴村生活垃圾池堆满了废弃的塑料营养钵,导致垃圾池里的垃圾溢出。塑料营养钵属于苗木培育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属于生活垃圾,因此不能随意倾倒至收纳生活垃圾的场所。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等摸排措施,上华中队将嫌疑人锁定为运载废弃物车辆的所有人。后经调查询问,马某承认其行为系其个人所为,并主动交代了倾倒废弃塑料营养钵的时间及经过等。

  市行政执法局依法向马某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但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马某未及时清理废弃塑料营养钵,该行为已涉嫌违法,该局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