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判决
当事人及其父母共获赔逾76万元
连日来,备受舆论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事人及其父母分别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两案共获赔逾76万元;当事人及其父母诉开封市卫生健康委一案,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
今年28岁的青年姚某在确诊肝癌后,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不料多次检查后发现姚某并非其亲生子。后经证实,28年前(1992年),因许女士当年生产的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孩子抱错。
今年4月,许女士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寻到亲生子郭某。姚某则是郭某养父母的亲生子。这就是备受舆论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事件。事发后,河南大学和开封市卫健委展开联合调查。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也承认当初在医院内,双方的孩子被抱错。
今年4月以来,姚某病情严重,与医院协商未果后,其家人提起诉讼,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精神损害赔偿及其他损失赔偿。此后,当事人及其父母又起诉开封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公开相关资料和信息。
今年9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错换人生28年”案。当事人姚某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270余万元。
12月7日,近三个月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某宽、杜某枝、姚某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某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郭某宽、杜某枝、姚某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某宽、杜某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杜某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某宽误工费6400元。
姚某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12月4日,“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某生母杜某枝起诉开封市卫生健康委一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公开的起诉状显示,原告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错换婴儿”事件致姚某未注射乙肝疫苗罹患肝癌,为查清事实,明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责任,原告于2020年7月14日向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提出由被告依法公开199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封市卫生防疫部门和该案涉及医院关于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接种情况、接种管理措施、接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资料。
两天后,这起“民告官”案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原告代理律师受访时称,12月4日、12月5日连续两天,开封市卫健委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对该事件进行专题专项会议。目前,原告已向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