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暂未发现冷链问题食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采购冷链食品需规范验收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针对江苏无锡进口“冷冻去骨牛腩”外包装检出核酸阳性的情况,兰溪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动,在全市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
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浙冷链系统,对全市涉及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同批次信息大数据搜索排查,并通过“浙冷链系统指导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批次排查信息,督促各经营单位开展线下自查。同时,以大中型超市和第三方冷库、首站经营单位为重点,各辖区所开展实地检查,细致核对各批次进口冷链食品“三证”,并进行浙冷链追溯系统数据一致性比对。
截至目前,该局共排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0家,未发现“冷冻去骨牛腩”(入境日期:2020.9.29,入境口岸为上海浦东洋山港)产品在兰溪流通销售。
此外,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入境物品及相关工作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秋冬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7日召开了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部署会,对下步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在此,该局也提醒广大餐饮单位,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可分为“有码入库”和“无码入库”两个种类,按照“一审二录三扫码”的验收流程进行验收。
“一审”,即除了所有进购商品均要查验的证照资质以外,还要审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包装消毒证明和产品核酸检测证明,非首站还需审“冷链食品溯源码”,缺一不可。
“二录”,即审核无误后打开支付宝浙冷链模块,根据进购的实际情况录入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和件数等信息,并上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附页。
“三扫码”,即最后赋码或扫码入库。最后出库时,打开支付宝浙冷链模块,选择“库存”,以及要使用的产品并录入数量和件数,再选择“自用”即可完成出库。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冷链食品的监管力度,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规范赋码、扫码的行为,将依法作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