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后猝死 家属索赔38万,法院判了
今年6月,江苏南通一位67岁老人谷先生在超市挑选鸡蛋,随即拿了两个鸡蛋放在自己裤子口袋中,结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老人不幸猝死。
事发后,老人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记者了解到,该案已于近日判决: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认为超市员工拉住老人衣袖等行为并未超过合理限度范围,老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超市方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
原告方(谷先生家属)认为,被告就涉案事故的处理存在过错。据知情人透露,事情起因系谷先生在几天前购买了不新鲜的鸡蛋而交涉退货无果,老人便做了拿被告两个鸡蛋的行为。老人系老知识分子并无恶意,即便老人拿鸡蛋不对,在老人把鸡蛋放回后,被告不应当也无权利限制老人行动自由。其次,被告限制老人自由并引起群众围观是老人猝死的直接原因,被告监控设施完善,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第三,原告在事发当天看监控有被告店员大动作扯老人360度旋转的行为,但在庭审的视频中原告却未看到。原告方称,被告在老人倒地后的20分钟才拨打120。
被告崇川区一超市称,谷先生在购物时偷拿超市鸡蛋,结算商品时未结算鸡蛋的价钱,后被被告员工发现,员工出于岗位责任制止该行为,要求其归还超市财物,同时在制止其偷窃行为时没有辱骂也没有殴打对方。
在被告员工制止时,谷先生忽然倒地,被告员工立即拨打110、120进行急救。后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肌梗死。
被告认为,被告在制止原告家属的偷窃行为时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被告未有任何过激的或者违法行为。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经营性的超市,在其合理限度范围内可以对顾客的不当行为进行劝导。本案中,被告发现谷先生的不当行为后,从视频中看出被告员工和谷先生之间有言语交流,被告员工用手拉住了谷先生的衣袖,但该行为并未超过合理限度范围,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的违法行为,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记载,谷先生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对于突发的心脏骤停,现场的有效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是关键,在心脏骤停后的4至6分钟是黄金抢救时间。谷先生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由于其病发突然,被告亦拨打了110、120,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故本案中被告及其工作人员不存在侵权行为,且被告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谷先生的死亡之间亦无因果关系。因而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9元,由原告负担。 据《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