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口垃圾混倒
这种不文明的“默契”要不得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徐涵欣
导报讯 “好好的垃圾分类亭不丢,偏偏丢自家门口,又脏又臭,真是太不文明了!”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接到举报,称银岭路某开放式小区的绿化带内有人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乱丢垃圾,破坏环境。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只见绿化带内堆着的垃圾已然呈“小山”状,横七竖八的快餐盒倒出的饭菜汤汁,流得满地都是,塑料袋内各种垃圾混杂在一起,凌乱不堪。社区工作人员反映:“环卫工人每次来清理,都‘苦不堪言’。”
而令人气愤的是,就在这堆积成山的垃圾旁边,竖着一块禁止投放垃圾的告示牌,并清楚地标着垃圾分类亭的地址和投放时间。如此“群体无视”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也让“不文明”成为了该小区的“印象标签”。
由于该小区周边没有监控设备,无法一一对应垃圾的“制造者”,但细心的执法队员从垃圾堆中发现了一些残破的快递单、外卖条,通过上面的电话号码和收件地址,执法队员找到了其中两名当事人。
“他们都丢在这里,我就丢了,也没多想。”朱某看着自己丢的快递包装出现在执法队员手上,有些慌了神。当被问及是否看见一旁的垃圾分类告示牌时,两名当事人都露出了尴尬的神情,表示当时只是为了图一时方便,以后一定会按规定投放垃圾。
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该局对两名当事人分别作出5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垃圾分类施行前,此处设有垃圾桶供大家投放,部分小区居民尚未完全度过垃圾分类“阵痛”期,分类意识不强,才造成了此处的“狼藉”。为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执法队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对该小区的住户逐一进行了走访,进行教育提醒,并作垃圾分类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