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警示
提醒消费者慎购进口冷链食品
记者 沈冰珂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消费者协会获悉,目前,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购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畜禽肉、水产品。
近期,多地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案例。疫情期间,为降低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确保广大市民消费安全,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通过微商、直播等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商品,切勿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标识及“浙冷链”追溯码的产品;如已网购进口冷链食品,要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以及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非接触方式收取快件,收到此类快件后应对快递外包装彻底消杀后再开启。
消费者如需购买冷链食品,应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采购,选购产品时应选择包装载明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贴有“浙冷链”追溯码的商品,并记得使用支付宝扫码核对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杀证明等信息与产品是否一致。
为避免潜在风险,消费者在外出采购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尤其是在选购冷链食品时,请使用工具或者手套、包装袋等防护措施,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接触冷链食品后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等部位。购物后,要及时对手及冷链食品外包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在食用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直接生吃、半生吃,确保食品安全。
消费者还要注意用餐安全,尽量减少外出就餐,如有必要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备案登记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用餐。
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贮存时应独立封闭包装,尽可能专区存放;清洗过程中要防止水花飞溅,烹饪过程应生熟分开,充分加热熟透后食用。
在接触或者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后,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