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2日 

第04版:民生

疫情防控措施升级!

兰溪严格管控进口高风险冷链食品

  记者 杨一之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对进口高风险冷链食品实行严格管控的通告》。即日起,兰溪将对全市进口高风险冷冻肉制品、水产品(以下简称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实行管控,旨在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主体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直接从外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省内购进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省疫情防控办〔2020〕137号文件中“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的规定。严禁摊贩经营各类进口冷链食品。

  二、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建议使用移动支付,现金购买必须实行实名登记,以便溯源。

  三、库存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向集中监管仓预约进仓管理。

  四、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流运输的企业,应向属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五、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从严处罚。对造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发现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证明、无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无浙冷链溯源码或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可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疫情期间,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购国产冷链食品。确需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的,应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地选购,选购时佩戴口罩,并关注产品的检验检疫、产地、来源等信息,积极配合销售单位做好实名登记。处理冷链食品时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及时进行手部消毒,确保烧熟煮透后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