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宋志恒为金华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和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补选宋志恒为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1年2月5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和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补选宋志恒为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