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2月5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阶段,是我市综合实力加快赶超的关键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兰溪市委关于制定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市市情和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市人民再创辉煌的共同意愿,经过努力追赶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兰溪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紧扣“担当追赶、再创辉煌”目标要求,勇挑使命担当,加快发展步伐,主动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深入推进“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战略,努力融入长三角、共建都市区、推进金兰同城化,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全面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兰溪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加快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