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19日 

第03版:民生

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从业人员都要注意啥?

  记者 徐桢瑾 通讯员 章亚妮

  导报讯 今年1月1日,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条例》,提升化妆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母婴用品店为重点,通过“检查+普法”的形式,现场查看化妆品产品资质、标签标识、产品质量及验收台账等内容,并结合《条例》相关规定对经营者起到普法效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进货台账不全的经营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经营单位加强员工培训,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台账。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来说,新《条例》的实施,都要注意啥?

  首先,要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即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按照规定悬挂、展示《营业执照》。

  其次,要落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单位需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并做好记录。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此外,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编制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