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防日知识知多少
一、简介
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国际民防组织(ICDO),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指定每年的3月1日为世界民防日。1972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作为跨政府组织组织诞生的日子。设立世界民防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众对国际民防组织任务的认识;即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国际民防组织最初为非政府组织,到1972年改变为由各国政府参加的国际民防组织,1977年“重申与发展研究国际人道主义法应用于武装冲突的外交会议”在日内瓦公约的附加协议中明确了民防的作用,并承认民防组织是一个人道主义的机构,同时授予一个以橘黄色为衬底的蓝色等边三角形为该组织标志。
二、定义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指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与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它包括战争空袭的防护、自然灾害的防护和民间人为灾害的防护。随着社会发展,民防逐步向保护生态环境、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现在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民防体系,并制定了民防法规,把平时防灾救灾和战时防空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国际民防组织有49个成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民防组织。
三、起源
“炸”出来的民防意识。国外民防工程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与空袭长期斗争相互推动发展的过程。民防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随着飞机技术性能的提高,特别是轰炸机的出现,空袭后方城市、工业区、交通枢纽成为敌对双方经常性的战斗行动,“要地防空”便应运而生。最早组织要地防空的是英国。在德国空军的不断轰炸下,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英国在伦敦建立了独立的防空指挥机构和专门的防空部队,并在市区实行灯火管制、构筑防空洞、疏散居民、建立空袭警报系统等。这些消极防空措施,称得上是民防的萌芽,而被飞机轰炸“逼”出来的防空洞则成了国外民防工程当之无愧的“始祖”。
四、意义
2009年是我国自1992年加入该组织以来第一次开展民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关注民防、平安生话”,主要内容是宣传防空防灾和公共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做好民防工作是抵御灾害、维护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战略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快发展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大力提高政府和社会预防、应对灾害事故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2008年,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创造了人类救灾史上的奇迹,充分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事实充分证明,加强民防建设,持久深入地做好经常性民防工作,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和谐,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关注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应当从政治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民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导、全民参与的民防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科学筹划,扎实推进民防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和各种保障等方面的建设。要以应对各种灾害事故为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搞好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全社会都应当增强防灾减灾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防灾救灾、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全民抵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军警民协调配合,调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对各种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五、任务
(一)发出警报;
(二)疏散;
(三)避难所的管理;
(四)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五)救助;
(六)医疗服务,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七)救火;
(八)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九)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
(十)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
(十一)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
(十二)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
(十三)紧急处理死者;
(十四)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
(十五)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
兰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