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本版文字、图片 兰溪市森林防灭火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位市民朋友:
清明将至,气清景明,是祭祀、踏青的时节,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倡导文明祭祀、绿色出游新风尚,避免因引发森林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损失,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义,也是每位市民朋友应尽的责任。在此,恳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一、清明节期间,倡议文明祭祀,以鲜花、植树和清扫墓地等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遵守《兰溪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二、出游、踏青时,要积极配合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严禁在林区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等行为;
三、林区、林缘禁止从事烧杂、烧灰积肥或者烧田基草等农事野外用火;林区内禁止烧马蜂、熏蛇鼠等行为;
四、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因监管不足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者“88899365”,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工作。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投身“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森林防火工作中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