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减量我先行
横溪镇开展《生活垃圾 管理条例》宣传行动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开始实施。连日来,横溪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积极开展专项宣传行动。
活动中,横溪行政执法中队和横溪市场监管点的执法人员逐户检查了辖区餐饮店的垃圾分类情况,还向各商户分发了《条例》宣传手册,提醒各餐饮商户在《条例》实施后不得主动或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此外,还积极对标《条例》规定,对集镇范围内的“两定四分”垃圾投放点进行全面升级。
“《条例》的实施,不仅加大了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力度,也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区域划分,这对于我们管理者来说,也是一个挑战。”该镇宣传委员毕璟表示,对此,镇里早宣传、早部署,切实做好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让集镇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