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不容“添堵”
兰溪集中整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5月24日晚,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前往东方华都、城北花园小区整治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当晚7时30分许,记者在东方华都小区看到,尽管消防通道的地面两边明显画着黄实线的消防线,但仍有4辆私家车停靠在路边。同样在消防登高面区域内,虽然“严禁停车”“禁止占用”几个黄色大字清晰地印在路面,但仍有不少私家车和电动车“视而不见”,停在这一区域范围内。
在城北花园小区,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也同样存在。该小区为开放式小区,共有两个出入口,在其中一个出入口,记者看到有一辆私家车完全停在消防通道网格线内。在另一个出入口,尽管网格线内未停放车辆,但消防通道两侧几乎都被私家车堵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救援车辆根本无法通过。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托交巡警平台发送提示信息,当场联系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辆的车主,督促车主将车移走。同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占用消防车通道导致救援延迟的案例,对车主进行警示宣传教育。通过教育,当晚的违停车主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把车辆移到规定停车位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项桦告诉记者:“私家车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是一种违法行为。消防通道是用于消防车救援用的专门通道,如果私家车违规占用,会导致消防车辆无法通过,从而耽误救援时间。”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下一步,兰溪市创建办也将联合消防、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消防通道畅通,做一个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