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没有旁观者
■ 本报评论员
5月26日,兰溪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工作,旨在进一步浓厚创建氛围、凝聚创建力量,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尽力、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金名片,也是一座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创建为民,创建靠民。一座城市的文明,需要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位市民去创造、去彰显、去呵护。可以说,没有每一个人的文明,就没有一座城市的文明。兰溪过去的创建实践及其他地方的创建经验告诉我们:全员发动、全面动员是创建的基础,人人参与、个个尽力是成功的保障。因此,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思想,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大家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融入创建、支持创建、配合创建。作为文明创建的受益者,我们更不能充当旁观者、甘做局外人,而是要努力让自己成为这座城市的文明“代言人”。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生活环境、社会秩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市民素养、机制体制等方方面面的建设和提升。不当旁观者,不做局外人,就要积极参与创建,为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首先,要关心创建、知晓创建。要通过全方位、多形式、高频次的宣传、教育、引导,形成人人关心、个个知晓的创建氛围,从而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其次,要融入创建、配合创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文明创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每一个生活、工作在这座城市的人,都要将创建作为自觉追求和共同行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自觉提高文明素养,积极投身创建热潮,让文明之花盛开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最后,要监督创建、捍卫创建。由于个体有差异、文明素养有高低,创建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和不文明现象。这个时候,需要有人勇敢地站出来“说不”,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形成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倒逼个体的行为转化、素养提升,坚决捍卫创建成果。
“独木不成林,一花难成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文明长跑,更是一次责任和义务的接力。我们要以“志在必得、务必创成”的决心,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凝聚创建合力,让文明在这座城市蔚然成风,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