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0日 

第05版: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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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公安建立生态保护长效警务机制

用“警察蓝”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兰溪市公安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亮剑,建立生态保护长效警务机制,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用“警察蓝”擦亮生态底色,守好青山,护好绿水。

  “禁渔”巡查 共护绿水青山

  兰溪禁渔范围内的兰江、衢江和金华江是钱塘江的干流和重要支流,也是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水域。每年3至6月是钱塘江土著鱼种群繁殖的季节,禁捕是为了渔业资源涵养和整个生态系统的修复。

  “禁渔期间,沿江渔民不得进行捕捞,违法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尤其是电、毒、炸,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连日来,兰溪市公安局联合渔政部门组织人员沿着兰江一路巡查,并通过水上喊话的方式宣传禁渔制度。

  部门联动巡查,形成保护合力,是兰溪公安助推“五水共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自3月1日实行禁渔以来,该局森林警察大队安排警力对沿江两岸开展经常性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渔宣传,查处非法捕捞水产。有些地段警车无法驶入,民警就步行巡逻,比较远的地方,则通过喇叭喊话劝离。

  兰溪现有175艘渔船、322名渔民。“禁渔期间,我们经常向渔民们宣传‘十年禁渔’的重要性。从日常检查的情况看,他们都对禁渔工作表示支持。”民警徐和忠介绍,除了水面上的巡查,该局还会同渔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餐厅饭店、农贸市场、渔具商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醒渔具商户禁止售卖违禁渔具,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坚决筑牢生态保护的坚固防线。

  今年以来,该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山林、兰江水域及各支流进行联合巡查40余次,在全市各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长江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

  依法打击 共筑环保之网

  公安机关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强屏障。面对破坏人与自然间和谐关系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绝不手软。

  近日,黄店派出所民警发现,来自建德等地的多伙人员长期采用电瓶电鱼的方式,偷盗兰溪芝堰水库中的鱼类生物资源,严重破坏一级饮用水源生态环境。5月24日晚,经过严密部署,该所同治安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渔政部门等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电鱼偷盗行为,并在当晚至次日凌晨抓获两伙违法犯罪人员,共查获鳜鱼、鲫鱼等鱼类共18.7公斤。

  芝堰水库是兰溪百姓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属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而水库主要靠鱼类等生物提高自我净化能力。电鱼行为不仅损害水中生物资源,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还会危及人身安全。

  今年以来,兰溪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职能作用,在重要水域及禁渔期持续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兰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吴宪军说。

  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领域犯罪,该局主动与资规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展开联动执法,形成情报共享、会商研判、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无缝对接,做到既能“事前防范”,又可“事后追查”。截至目前,该局共侦破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3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1人,移诉39人。

  警民携手 共建和谐生态

  “滥吃野生动物是人类的陋习。”4月15日上午,兰溪市公安局联合资规局在中洲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现场,民警向群众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自身、对社会的危害。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事件屡见不鲜。

  “我在路边捡到一只鸟,觉得应该是野生保护动物,就送过来了。”5月13日下午,市民汪先生拾得一只受伤的幼鸟,交到云山派出所。经辨认,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鸺鹠,因受伤且太小还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将其移交给兰溪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后者将其送至金华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

  无独有偶。5月19日下午,诸葛派出所也收到了热心市民捡到的一只鸺鹠。民警悉心照顾后,次日将其送到金华市动物园。

  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多次联合市资规局对山林、田野等进行巡查,对农贸市场等易发生野生动物交易的场所开展巡查宣传,提高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希望及时救护各类野生动物,并第一时间联系或将其送至野生动物保护站。

  “我们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常态化工作,通过‘兰溪警方’‘微视兰溪’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同时,在线下开展涉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敲响生态道德警钟,营造浓厚的野生动物社会共治氛围。”吴宪军介绍,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生态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 程翼飞 记者 陈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