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2日 

第05版:乡村兰溪

梅江:

“人眼”“天眼” 管住垃圾分类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李雪萍

  导报讯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实施已1个多月。连日来,在前期“入门入户”“社区共建”宣传的基础上,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梅江中队通过“人眼”加“天眼”,积极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类的违法行为,推进集镇垃圾分类“二定四分”严格落实。

  “集镇环卫工人的工作区域固定,上岗时间早,熟悉周边商户住户垃圾产生的情况。”梅江中队执法人员说,他们第一时间召集全镇环卫工人,细化管辖区域,并赋予他们新任务——及时发现并上报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一旦有人偷倒垃圾,30多双流动的眼睛会第一时间向我们反馈,一抓一个准。”梅江中队中队长洪鲁介绍,截至目前,他们已发现并判断出随意倾倒垃圾的当事人20余人。

  除了30多双“人眼”外,梅江镇还有20多个“天眼”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谁乱倒垃圾,谁没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我们查看监控就一清二楚了。”洪鲁说。

  通过高清探头,执法队员可以对乱扔垃圾、垃圾不分类等违法行为进行回溯追踪,实现无缝隙监管,该中队至今已警示教育未分类投放垃圾的当事人50余人次,处罚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