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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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购买监测品种 药品需实名登记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等监测品种药品的人员持续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广大市民需积极配合。

  据了解,在药店购买监测品种目录内药品的人员需登记患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现住址、健康码情况,是否有与国(境)外返回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是否有近期出国(境)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就诊情况,患者的症状(发热/咳嗽/胸闷/其他症状)、购买的药品及数量、是否代购等信息。

  同时,所有药店不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给发热症状人员,发现这类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劝导就医,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此外,广大市民进入药店时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需主动“测温+亮码+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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