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第06版:城事·市井

随意倾倒冰块 “领回”五百罚款

行政执法:美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随意将冰块倾倒在路面上,将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会给路人带去不可预知的安全问题。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执法队员在兰江街道永顺路巡查时,发现一处营业房门前堆着大小不一的冰块。冰块颜色有些泛黄,有部分已经融化,冰水从人行道逐渐蔓延至马路上。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后拍照取证。

  通过询问附近商家,执法队员找到了乱倒冰块者。原来,当事人徐某是一家私房菜的店主。“这些冰块是给海鲜保鲜用的,必不可少啊。”对于自己乱倒的行为,徐某显得有些“理直气壮”,“这冰块挺干净的,融化了不就是水嘛,天气这么热一下子就能蒸发干的,就没管它。”

  “你看这冰块都泛黄了,还有阵阵腥味,这是污水。再说这些冰块倒在人行道上,过往行人不注意容易滑倒,存在安全隐患。”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的普法教育,徐某才意识到自己随意倾倒污水的违法事实,连连向执法队员保证今后不会再任性处置冰块。

  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尽快恢复人行道原貌。

  “城市的美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您的随手一倒,既脏了路面,还要接受处罚,损人不利己。”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对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