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政府召开第126次常务会
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研究有关议题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9月18日下午,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研究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等议题,听取今年1至8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兰溪市领导朱俊华、徐健参加会议。
兰溪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会议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全面总结了这些年来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是一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规范指南和有力的法律保障。要高度重视,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集中精力、加快进度,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以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学以致用,逐条逐项贯彻落实好法律条文,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等工作,让《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要找准方向、精准发力,努力在乡村振兴各领域做出特色、打造亮点,推动全市“三农”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会议研究了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紧盯时间节点,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要注重投入产出,坚持以效果为导向,做实做细绩效评价,用好用足优势资源,找准有效路径和方式方法,实现文旅供给品质化、文旅治理规范化、文旅效益最大化。要强化招商引资,引进更多自身有优势、群众有需求、发展有效益的优质旅游业态,坚定不移把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精。
会议听取了今年1至8月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使命,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向往的题中之义。要拉高标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要源头治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完善行政争议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总结的机制,把工作做在前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