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第04版:乡村兰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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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服务指导规范兽药经营管理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你好,这是最新印发的《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你了解一下。”连日来,兰溪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兽药专家组成服务队,对大型兽药经营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协助其了解最新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省农业农村厅目前印发《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省内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企业,须有相应的场所与设施,应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面积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与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并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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