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有变化
11月30日前,需在社保扣款银行账户存足款项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度兰溪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公布的省平工资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并补收差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按规定补缴差额。
据悉,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3元,下限为3957元,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712.26元。今年1月至9月按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基数高于3957元,即每月缴费高于712.26元的不作调整。
如果缴费基数低于3957元,即每月缴费低于712.26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今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等,需提高到新标准并补收1月至9月差额,原按3330元为基数缴费的,需补差1015.74元,按3322元为基数缴费的,需补差1028.7元。
据介绍,税务部门将于12月征收11月缴费额及1至9月补差金额。灵活就业缴费人员需于11月30日前在相应社保扣款银行账户存足款项,避免因银行账户金额不足导致社保欠费,影响社保待遇。详情可咨询电话0579-88900000、8888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