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 

第04版:平安兰溪

传唤43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117.42万元

兰溪法院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

  记者 徐桢瑾 通讯员 王瑛巧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

  据了解,吴某是此次执行行动的一名被执行人。2019年,吴某驾驶机动车辆由兰溪往金华方向行驶,后经交叉路口时与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唐某受伤,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吴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兰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吴某赔偿给唐某2881元,已付1000元,还需支付1881元。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吴某迟迟未支付剩余赔偿金。无奈唐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吴某自立案执行后始终处于失联状态,无法联系上。

  此次行动一开始,执行干警就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往被执行人吴某的户籍地,实地查找被执行人吴某的下落,经多方问询,终于找到吴某的老家。吴某父母表示,其子吴某长期跑货运在外地,因为手机丢失,暂时联系不上吴某。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吴某父母对于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并当场替吴某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机动车事故的剩余赔偿金,本案执行完毕。

  在此次行动中,被执行人金某也成为了重点对象。据悉,汤某与金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金某需支付汤某52万余元货款。金某先支付了7万元,剩余的款项与汤某达成和解协议。

  可过了大半年,金某一直拖欠着未还,于是,汤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随后,执行干警查找到金某名下位于兰溪市横溪镇的某处房产,立即进行了查封,并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金某的工作,同时张贴腾房公告。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案件仍有可调解的余地。于是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上门传唤被执行人金某至法院调解。在调解了近3个多小时后,深知不能再继续拖延的被执行人金某,通过事先联系的朋友,同意将余款45.5万元当天转至申请人的账户,同时申请人也当场出具收条,本案执行1年后最终以完毕结案。

  据悉,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2人,传唤被执行人43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及和解案件27件,查扣车辆1辆,执行到位金额117.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