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第03版:民生

第二轮中央环境生态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八)销号公示

  根据生态环保督察金华市迎检和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深化完善中央环境生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境生态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八)相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强排查和整治力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防止新增点位。

  整改措施:在2月底前已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牵头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再次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按照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点位做好“回头看”工作,强化督查,防止反弹;加强常态化监管力度,持续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效果:2021年5月出台《关于开展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立健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于2021年7月全部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12月24日~12月30日

  受理单位: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0579-88906287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