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4日 

第02版:从严从实 打好疫情防控战

兰溪出台“十严禁十不准”疫情防控纪律

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 杨一之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出台“十严禁、十不准”疫情防控纪律,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坚决做到政令贯通、步调一致,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如下:

  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上级和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准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严禁违抗统一指挥调度和任务分工,不准临阵脱逃、擅离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三、严禁交通要道、场所 “大中小门”失守和重点人员漏管脱管,不准在落实交通暖心服务点“三化五有”要求、“清村扫楼”“清街扫铺”等工作中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四、严禁涉疫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不准漏报迟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五、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消极简单应付群众及企业合理诉求或随意提高办事门槛、搞“一刀切”暂停服务,不准在查纠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中失职渎职、监管不力。

  六、严禁贪污挪用、截留侵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不准在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调配使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七、严禁造谣传谣、泄漏非公开发布的涉疫信息,不准发表不当言论、散布小道消息。

  八、严禁违反“全民戴口罩”“全民扫码”等疫情防控指令,不准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防疫排查登记报备等工作。

  九、严禁违规吃请、聚众赌博,不准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十、严禁对抗疫情防控督查工作,不准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此外,兰溪市纪委市监委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负责受理疫情防控中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9-881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