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疫规定 父子俩被行政处罚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日前,兰溪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周某波在居家隔离期间,不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要求,隐瞒行程、无故外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经查,周某波在明知自己健康码是黄码且需居家隔离的情况下,擅自外出陪同父亲周某华办理业务。两人共谋将周某波手机关机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本人。随后,其父亲周某华提供自已的手机给周某波扫防疫码,帮助其逃避检查,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波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周某华处以行政罚款处罚。警方提醒,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