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9日 

第02版:从严从实 打好疫情防控战

四类从业人员列入滚动抽检范围

目前,兰溪核酸检测对象已扩大 至所有工业企业全体员工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请保持2米距离”“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请您配合测一下体温”……昨天下午,在兰溪经济开发区核酸采样点,不少从事冷冻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正在排队做核酸检测,整个过程有条不紊,现场秩序井然。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兰溪在41类重点人群基础上,增补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冷库、货车驾驶员等四类从业人员,列入重点人群滚动抽检范围。

  据了解,此前,进口物品工业企业直接和非直接接触进口商品(物品)人员,已列入41类重点人群。增补后,核酸检测对象扩大至所有工业企业的全体员工。其中,装卸工、保洁、保安、销售、食堂、冷库等岗位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10%。

  商贸企业运输人员、装卸工、保洁、保安、销售、食堂等岗位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10%。已列入原先41类范围的,如商场超市工作人员,要按照原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全市冷库(自备或租赁)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从事市内运输的货车驾驶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50%。从事跨市运输的货车驾驶员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50%;在交通卡口设置期间,每趟次“落地检”1次。

  为切实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兰溪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制定细化方案,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快速行动、有序应对,形成重点人员定期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无遗漏。